事业单位丧葬补助标准和遗属补助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较上述标准提高20%。 如果您不是唯一的提供者,遗属福利将减少 50%。
1、丧葬费用:死亡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
2、一次性救助金:死亡时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享受每月生活补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标准为准。 相关知识:《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支付办法的通知》《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自即日起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7月1日起,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对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养老金发放。自2010年11月起按照以下办法:
一、7月1日后死亡的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由省局社会统筹发放,不再拨付给企业。 由企业负责申报,经省局批准后,丧葬费和一次性养老金记入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存折。
2.对已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的现退休人员死亡后注销的,为保证遗属能及时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养老金,由省局审核批准丧葬费和一次性养老金按原标准计算。 渠道分配给企业,企业暂时负责分配。
3.将丧葬费、一次性养老金转入原退休人员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需经过公示流程,确保发放。 从2010年10月起,各参保单位必须开展退休人员公示工作,即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存折暂时不能注销,必须在收到丧葬费和一等费用后才能办理账户。时间养老金。 里面。 请各企业用三个月时间,通过宣传让全体退休人员了解这一要求。 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养老金不再向企业分配,由我局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