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郑超
在11月23日这天,河南商报的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那里了解到了相关情况,从当天开始,面向郑州市辖区内的经营性公墓,必须要统一去使用由郑州市民政局监制的“墓位证”,其他类型的墓位证不会再进行发放。墓位证,按照其字面意思来理解,它是墓位所属的凭证。此次关于墓位证的使用举措代表着,郑州市经营性公墓的墓位证有了统一格式,除此各类的其余墓位证都不再发放了。
河南商报的记者留意到,墓位证的封面呈现为绿色,墓位证的封底同样是绿色,坟位证的封面上标记着“郑州市民政局监制”这样的字样,墓位证的内页对法律效力作出了标注,其内容是,“本证书是依据国家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制作,它是殡葬管理部门进行规范管理的有效证件”,并且在墓位证内页还有逝者的遗像,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根据知晓情况的郑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蔡旭尧所进行的介绍,此证件存在防伪方面的设计,另外还会加盖钢印,其证书编号具备唯一性特点,以此来避免非法公墓进行仿造从而谋取利益。
此刻,郑州市辖区范围以内总共存在着22家经营性的公墓。往后,当市民去购买墓位之际,这些公墓是需要提供墓位证的。
和以往的老证件不一样,这些证件的编号,都会被登记进入网络,从而进行备案,以此方便后期的溯源管理。之前的旧证件,没有统一的编号,也没有被纳入联网管理,致使有些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去制售假证,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依据墓位证的使用须知规定,此证书乃是用于骨灰安葬之人的亲属用来进行祭扫凭吊以及联系相关事宜的有效凭证,要是出现遗失情况,就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进而予以补发新的。
然而,过往的墓位证,是经由河南省殡葬协会统一予以制作并发放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持有这些以往证件的市民,当下并不需要进行更换或者重新去制作新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