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环绕着,林木呈现出葱茏的状态,秀水是澄碧的……记者来到了处于石林县长湖镇维则村的小燕山农村公益性公墓,看到了这样的情景,这个墓区总投资为115万元,遍植着苍松翠柏,氛围庄严肃穆,每个墓穴占地面积是1平方米,墓碑统一是高80厘米,宽50厘米的黑色金刚石碑……像这样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在昆明一共有191个,已经接埋了骨灰13万具,覆盖了全市所有的乡镇,覆盖率达到了100%。在农村地区,公益性公墓有着重大意义,它能革除乱埋滥葬的陋习,能杜绝骨灰再进行装棺二次土葬的不合理行为,能避免大建“活人墓”以及“豪华墓”这类不良现象,从而可以保证村民“葬有所安”;与此同时,它还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现存的诸多问题,诸如安葬困难的问题,土地资源被大量浪费的问题,以及视觉污染极为严重的问题。
农村公益性公墓根除“占地风”
数据表明,在2006年时,全市火化遗体的数量是14656具,而当时的火化率仅仅为48%,到了2015年,全市火化遗体的数量变成了33725具,火化率提升到了95%,提高幅度达到了47个百分点,其火化率处于全省领先位置,成功跻身全国中等发达地区水平,火化率能有这样的提高,是得益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滇池面山那儿地形开阔,那里绿树成荫,特别是金殿后山、筇竹寺周边、长虫山等地,向来在民间被视作风水很不错,慢慢地,这些所谓的风水宝地被一座座坟头墓地给占据了。“十一五”刚开始的时候,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差不多是“零”。依据昆明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蒋世富讲的,因为旧的丧葬习俗深深扎根难以消除,以前在农村非火化区域,死亡人口一律主要采用土葬作为方式,由于缺少集中统一的安葬办法,致使乱埋乱葬、随便侵占农田以及死人与活人争抢土地等问题极其严重。有的村民把坟墓建在房前屋后,有的建在田地土丘之中,“豪华墓”出现了,“活人墓”出现了,“家族墓”也随处可见,这造成了严重的视觉污染。这些墓穴,占地面积方面,小的是5-8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不少坟墓侵占了良田。每到清明、冬至的时候,房前屋后到处都是烧纸钱祭祖的村民,七处冒烟,八处冒火,很容易引发火灾,严重破坏了日益和谐的自然生态环境。按每个棺木平均消耗木材1立方米,占用15平方米土地来说,仅以2008年为例,全省每年死亡人口约30万,其中近27万人土葬,如此一年就要砍伐27000亩森林,还会吞噬6000多亩土地。陈旧的殡葬习俗每年就这样大量吞噬着宝贵的森林资源。另外,丧事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加重了村民负担,对这般情况进行说明,这是另外的一种情况。比如说,有那么一个平常的农家,要去办理丧事,这就得去购买棺木,还要搭建灵棚了,接着得请道场,之后得上刻墓碑,再接着还要举办宴席等等,就像这样弄下来,花费少的话得上万元,多的话甚至能达到几万元,而这对于那种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而言,毫无疑问是一笔数额庞大的开支。
在农村,大力推行建设公益性公墓,这一行为被视作制止农村乱埋乱葬现象的一种有效途径,并且它正逐渐成为农村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方向。
蒋世富说,要是集中到公墓去进行安葬,这样一来,不但有利于管理,而且还能够节约土地,进而杜绝火灾隐患,并且能更好地去弘扬殡葬新风尚。
投3600万推公益性公墓建设
从2008年起,昆明市为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以及从源头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当作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载体建设、规范服务管理、加强宣传力度等措施,大力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到目前为止,借助市级补助和各县(市)区的配套资金,全市总共建成19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所有乡镇都实现了全覆盖。
在公益性公墓建设进程当中,制度建设属于先导方面,机制创新是保障环节。市政府颁布了《昆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也就是所谓的“办法”。《办法》明示,农村公益性公墓,并非以营利当作目的,主要是给当地农村村(居)民供给骨灰或者遗体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以及设施,并且要求于集体所有的荒山以及不宜耕种的瘠地上进行规划建设,土地性质以及用途不许改变。同时作出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实施墓地实名登记,未经核准,不准许向划定区域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给予墓穴。
面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办法》讲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离世后,其骨灰要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去安葬的话,应当朝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去提出申请,等待被核准之后,再进行统筹安排。”。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来源由四块构成,其一为国家、省、市所给予的补助资金,其二是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投入的资金,其三是村(居)民委员会自己筹集的那部分资金,其四是来自社会的赞助、捐助资金。
我市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予以明确,一为骨灰公墓,其墓穴占地面积每穴规定不得超过1平方米。二是遗体公墓,单墓穴占地面积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墓穴占地面积每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再者,墓碑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宽度不得超过60厘米,并且不得建石围栏。同时,墓区内以400个墓位作为一个单元,单元和单元之间需用乔木或者道路隔开,隔离带宽度不得低于60厘米。并且把公益性公墓建设跟新农村建设、荒地绿化治理、乱埋乱葬治理链接起来,大力去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我市立下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秉持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生态环境,方便群众的准则,倡导并鼓励以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塔葬和骨灰集中存放等生态节约土地的方式来举行安葬。同时提出要求:绿化面积要不小于总面积的40%,其中乔木种植率不能低于80%。
对于那些安葬于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村民而言,不会收取墓地所需费用,仅仅收取建造坟墓用到的材料以及建筑安装服务所产生的成本,还有管护方面的费用。农村公益性公墓在改变传统殡葬方面存在的不好风俗,消除火灾有可能出现的隐患,保护生态环境,促使乡风变得文明,推进现代农村进行殡葬改革这件事情上有着重大的意义。
村民进公墓落葬免收墓地费
当下热议的一个锐词是“死不起”,“死不起”成了百姓心头上的痛,特别是成了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一道难以解开的方程。为解决这部分人的治丧难问题,省民政厅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实行火化补助。对于经核定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火化的一次性发给1000元的火化补助。
针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昆明各县区分别制定了对应的殡葬惠民补助政策,省市政府为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实行1000元火化补助,在此基础上,五华区另行制定并出台政策,称户籍在五华区的农村居民(沙朗派出所户籍、厂口派出所户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逝世后火化并将骨灰葬入公墓的,给予每人1500元火化补助,禄劝为死亡的农村人口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火化补助。呈贡区作出相关规定,对于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落葬的农村居民,会给予丧属1500元的遗体火化殡改奖励费。
石林县作出规定,只要户籍是石林县的人,对于遗体火葬会给予补助,国家公职人员包含离退休人员进行遗体火化,每具会补助800元,其他农村居民会给予2000元的火化补助。昆明市殡仪馆馆长瞿勤介绍称,针对特殊困难群众,也就是本省户籍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丧属出示相关证明就能够选择“低保治丧优惠殡仪组合服务”,群众只要960元就可以在殡仪馆完成治丧事宜。以石林县来说,要是有个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其火化后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落葬,那么除了能够拿到省市给予的1000元火化补助之外,还可以获得石林县给到的2000元火化补助,这就表明了,若低保对象死亡,政府给予的火化补助,能够完成丧事办理的全部过程。可以讲,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极大地抑制了农村“乱埋乱葬”的现象,为保护农村耕地以及农村土地的统筹开发与利用奠定了基础,也对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公墓是村里人的人生“后花园”
据石林县殡葬服务管理所所长魏正林讲,石林县县、乡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达1700万余元,建有17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建成19237个墓穴。当前,1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累计有10684冢骨灰墓入葬(含1958冢搬迁坟墓),覆盖3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覆盖率为100%。村民只要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所有费用全免,县财政按每冢坟600元的标准给公墓管理单位管护、绿化补助费。
步入处在石林县圭山镇海邑村委会新寨村农中班地的圭山公墓这里,能看到柏树呈现出郁郁葱葱的样子,闻到花草散发的阵阵芳香气味,可以瞧见群鸟欢快地欢聚在一起嬉戏,环境显得清静又幽雅。该公墓建设总共投入资金105万元,规划了建设的面积是102.99亩,有着3万个墓穴。公墓是在2009年7月开始动工的,到11月投入使用。公墓建成之后,覆盖了圭山镇海邑、糯黑、额冲衣、和合村、蝴蝶村、普拉河、矣维哨这7个村委会的16400人。目前,已经建成了1522个墓穴,有827冢入葬的骨灰墓。
石林县大可乡,有个民政助理员,叫李家忠,他讲,以前没公墓的时候,村民常常得用半亩水田,去换个七、八平米的风水墓地,遗体是装棺进行土葬的,棺椁得停放几个月。另外,还要请人做法事,办酒席,请来乐队,燃放鞭炮,抛撒“冥币”,车队去送殡,这么一场丧事下来,少的话得花三至六万元,多的情况下得花将近十万元,村民的负担特别重。当前,村民离世后选择进入公墓予以安葬,不但墓地费、管护费全然免除,并且县政府还会给予2000元的火化补助,倘若这人是农村五保户,那么还有省市所提供的1000元火化补助,村民对于进入公墓安葬极为乐意。大可乡村民王大爹讲道,大可乡的村民去世之后进入金瓦山农村公益性公墓,此地环境优良,风水颇佳,所有的墓碑皆是黑色金刚石碑,其大小高低、样式毫无二致,极为整齐清爽。此外,进入公墓后,在清明节进行祭扫时,家人也无需四处奔波,祭扫格外便利,公墓乃是村里人的人生后花园。(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