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不可避免的,幸运的是,缴纳了社会保险的人,在死亡时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缴纳了社会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疾病死亡或者非工作原因死亡),都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 发展历史
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救济金:
第二条 本条例的实施将逐步扩大,现时(1951年)实施范围暂定如下:
(一)职工一百人以上的国有、公私合资、私营、合作经营的工厂、矿山及其辅助单位;
第十四条 职工死亡及其受赡养的直系亲属的待遇规定:
答:当工人或雇员在工作过程中死亡时……
B.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死亡的,从劳动保险基金中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救济金。
注:《劳保条例》实施范围为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相关企业、工厂,同时停止发放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救济费的劳保基金,相关缴费福利由企业自行承担!
1957年国务院《职工退休暂行条例》第八条
退休人员死亡后,发给一次性50至100元的丧葬补助金;根据其赡养直系亲属人数,发给一次性相当于其6至9个月退休金的亲属抚恤金。
注:覆盖范围包括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全体职工,私营企业、个体商户等不在实施范围之内,且不能承担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2011年社会保险法第17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注: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情况不一样,之前是市级统筹,2020年才实现省级统筹,全国统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标准
由于是在省级协调,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不同地区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云南有一半人到江苏工作,在江苏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再回云南享受退休待遇——钱被江苏拿走,云南拿到的很少(个人账户不会减少,江苏只会把统账的一部分给云南),而且定下的退休标准会比江苏低很多。
云南省: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与缴费年限挂钩,15年以上(含)的,数额为被抚养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4倍(丧葬费3个月,一次性补助金11个月);15年以下的,数额为社会平均工资乘以14乘以缴费年限再除以15(最低数额为1200元)。
例如,某人缴费满16年去世,其领取的社会平均工资为4218*12=50161元。
湖北省:湖北省丧葬费为逝者居住地地市(非省)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一次性抚恤金为逝者居住地地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0倍;
河南省:河南省丧葬费按照退休人员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三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标准支付,并按照其身故前最后一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养老金;
3. 专门政府机关、机构人员
政府机关人员(含公务员)
烈士:在世时发给80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基本退休金
因公死亡: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当月基本工资或者基本养老金的40倍;
疾病: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养老金的40倍;
丧葬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按照各自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关于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
烈士:抚恤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公死亡:因公死亡的,赔偿金为死亡月份本人基本工资或者基本退休金的四十倍;
因病致残:抚恤金为本人死亡月份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金的20倍;
丧葬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按照各自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结论
没有参保的人不能享受该待遇,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的待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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