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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中午时分,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的一家酒店内,一场婚礼正准备进行。然而,就在仪式开始前的十多分钟,新人与婚庆公司之间发生了激烈冲突。新人方面的亲属及朋友将当天婚庆人员突然离开、事先准备好的场地装饰被撤走的视频上传至网络,并声称“婚庆团队在活动中途停止服务”。
5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分别约谈了事件相关方,新郎叶某透露,是婚庆企业未能实现合同约定,婚庆企业的负责人黄某回应,工作人员确实曾与当事人协商,建议对场地布置进行调整,但最终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新人家属发布的当天婚礼现场视频截图
红星记者拿到了双方签署的婚典承办协议,里面关于款项支付的条款说明:庆典活动前夜,当彩排环节结束且现场布置经过检查无误时,需补缴尾款五千元,这笔钱须在彩排环节全部验收完成后结清。
他们许诺的布置和实际现场的装饰出入极大,而且到现在还在催促我们付清余款。叶某表示,婚庆公司未按他们的要求布置现场,他们未核实准确,自然不会支付尾款,最终他让婚庆公司离开并决定亲自主持婚礼。
黄某说明,网络流传的影像并非整个事件的如实反映,她反复规劝新郎不要感情用事,然而对方持续请求她离开现场,婚礼策划团队的人员还是留在原地负责了灯光、音响、摄影等任务,直到新人向宾客敬酒环节完毕后才撤离。
新郎:
不满婚礼现场布置如“买家秀”
按合同约定拒绝支付尾款
11日下午,叶某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今年年初他找到了那家婚庆公司,负责人黄某涛向他展示了公司的婚礼效果图和视频,双方就此持续联络,最终在2月7日签订了婚庆合同。整个项目费用为1万元,当时他支付了50%即5000元,但对方并未开具发票,其解释称线上交易已有记录可查。
婚庆公司收到定金
叶某表示,向婚庆公司支付预付款期间,他向对方传输了婚礼场地装饰的预览图,公司方面确认能够满足要求,并保证实际效果能达到原方案的八成水平。然而五月九日夜间,叶某与新娘实地考察布置时,发现婚庆方提供的装饰品与先前展示的图样存在显著出入。双方形容此情况如同商品宣传图与实际收到的产品存在天壤之别。
叶某向人说明,他们感到不快的关键在于婚礼的舞台布置。婚礼场地背后是一整面蓝色的背景墙,但婚庆公司搭建的舞台仅遮挡了蓝色背景墙的上半部分。这种呈现方式既未能实现当初的保证,又显得像是缩减了工作。叶某还指出,婚礼装饰的鲜花被婚庆公司更换成了塑料花,就连人造花也算不上。
临近婚礼次日,叶某因时间紧迫,希望黄某调整部分细节,然而对方“对每项建议均表示拒绝”。深夜十一点过后,婚庆公司另一位负责人黄某涛联系叶某,催促支付剩余半数款项。叶某觉得现场装饰与先前承诺相去甚远,因而拒绝付款,并指出此事本与双方事先商定,如今对方违背约定。
次日婚礼安排在上午十一点五十八分举行,十一点三十五分婚庆团队人员找到我,在仪式场地旁告知需要立即支付尾款,否则活动将无法按时启动。我提出结束后再行结算,对方表示无法接受,强调若不付款将即刻中止仪式。当时距离活动正式开始仅剩十五分钟,我最终同意先行处理,并要求团队暂时离开,决定独立完成婚礼主持工作。”关于当天现场沟通过程,叶某如此向红星新闻记者表述。
叶某家人公布的影像资料里,负责布置婚礼的商家在撤走鲜花和海报等物品,有新人的一旁亲戚表示:婚礼策划方突然停止服务,此刻只有新郎单独留在台子上,要自行掌控这场仪式。
新人家属发布的当天婚礼现场视频截图
叶某向笔者说明,黄某反复叮嘱他们核实场地无误再支付尾款,合同条款明确规定,新人必须确认婚礼场地完全符合要求方可履行后续事宜,他们未能做到这一点,属于单方面违背约定,在时间上占得先机。叶某透露,自己已预先支付了婚礼开支的一半,即五千元作为预付款。整个婚礼的花销高达一万元,从仪式启动直至活动收尾,他们在仪式启动前就早已撤走了设备,如今却坚持要我承担剩余半数的尾款,这种做法是否公道?
婚庆公司:
多次劝阻新郎未果
配合灯光音响摄像等至敬酒结束
同日,涉事婚庆公司负责人黄某在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中,提出了不同的说法,他称:“事情是这样的,对方要求我们撤走设备,只给了我们15分钟的准备时间,我们必须无条件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完全按照他们的要求,负责灯光、音响以及摄影摄像等环节,一直服务到他们敬酒环节结束,之后才正式撤场。”
关于新人对于现场装饰的不满意之处,黄某表示,家眷从互联网上搜寻的影像资料,指出背景展板前方须配置一朵粉白相融的花饰。不过,新郎抵达场地时,觉得图片里的色彩是金色,于是向策划单位提出调整请求。
我向她说明,我们从事婚礼策划行业已有十余年,物品的色调非常容易辨别,绝对不会出现失误。如果她坚持要香槟色,我们立刻进行更换,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样或许会干扰整体设计。当时我们这样建议,建议她在晚上十点多时安排人手重新采购材料,然后进行制作并替换成新的。黄某说,未曾料到新娘更换后仍觉得花朵色彩不合心意,于是他们又将那粉白相间的渐变花朵重新换回了原样。
黄某提及,5月9日夜间,其团队人员一直忙碌至晚上11时,把布置妥当的现场图传送给新娘,新娘随即表示对全部布置都不满意。红星新闻记者获取了双方微信沟通记录,其中新娘留言称:“你尽管多说什么也没用,目前布置的场景,我并不喜欢。”她补充道:“结婚是人生的重要时刻,仅此一次,你却布置成这样,我感到不满意,还不允许我表达意见。””“碰上不中意的事物,我难道要硬着头皮认下吗?我还要口是心非地附和着说好呢?”
次日清晨,黄某与花艺师再度前往现场进行安排,他们表示,上午九点前便完成了全部工作,并且对各项物品及花卉装饰进行了全面更换。黄某向媒体说明,上午十点新娘抵达酒店时,在准备上台拍照环节,主持人曾征询新娘对场地装饰的看法。新娘表示满意,黄某等人因此认为无需顾虑,随即着手与新郎商议尾款事宜,但新郎坚持要等到婚礼全部仪式结束后才作决定。
黄某透露,她曾与新郎商议是否先支付3000元,剩余2000元作为押金,但提议未被采纳。新郎坚持反对,声称无法预付尾款,要求等到婚礼仪式结束后再进行结算,始终重复这类说法。最终双方沟通陷入僵局。新郎通知她们必须在15分钟内撤离场地,搬走所有物品,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她们才被迫离开。
黄某表示,针对新郎提出撤场的要求,她和相关人员多次劝导他不要情绪化,但未能阻止;现场出现对峙情况后,新郎家的亲属示意将物品搬入,她随即安排工人把所有装饰品重新布置好,音箱、灯光等设备始终提供给新人正常使用。“我们根本无意撤场。他们执意要我们离开,我们又能如何?”
律师分析:
新郎可依据合同先履行抗辩权
婚庆公司可自证没根本违约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在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中谈到,新郎叶某提出婚庆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布置现场,也没有核实情况,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新郎有权利不支付剩余的款项,因为合同中规定了付款的条款,当婚庆公司未能达到布置的标准时,新郎可以运用合同中的先履行抗辩理由,拒绝支付尾款。
如果婚庆机构确实没有依照协议内容执行,在未处理完违约事件时,他们要求支付剩余款项的理由不充分。然而,假如婚庆机构能够证明自己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并不属于重大违反约定,并且愿意实施补救手段来纠正,那么必须征得新郎一方的许可,婚庆机构才可以在争议处理完毕后,依据最终的裁定来要求尾款。不过当事人此刻对于结婚庆典的陈设看法不一,新郎也未做出最后决定,在双方尚未商妥的情况下,承办仪式的机构索要余款,这种要求很难被接受。
谭敏涛谈到,针对有分歧的事务,如果当事人愿意协商,主管市场的单位可以出面协调,帮助他们找到解决办法。如果双方争执激烈,不能达成一致,或者对协议内容、违反约定要承担的后果看法差异极大,可以向审判机关提出法律诉求。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表示,双方签署合同后,必须依照合同条款履行责任,合同中清楚说明,需在婚礼前一天晚上彩排结束后,验收现场布置无误,才能支付尾款,当事人应严格依照约定履行义务,若婚庆公司未能完全尽责,未使客户满意或存在违约行为,客户有权拒绝支付尾款。倘若能证实婚礼筹备商未依标准布置现场,那么尾款支付的前提便未实现,婚事一方有权拒绝支付尾款,不过双方可商议调整场地布置方案,倘若商议未果,双方能够申请第三方介入调停,倘若调停无果,可备妥协议、商议纪要等凭据向审判机关提起法律诉求。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罗梦婕

